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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关于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08:32作者: 浏览:

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关于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的通知

  

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主要定位于新型储能器件的前瞻性基础与应用研究。为了有效利用创新资源,把平台建成科技创新、科教结合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促进新型储能器件技术的持续发展,推动新型储能器件在工程领域的广泛应用,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本中心特设立开放研究课题,支持与中心目前主要研究内容相关的基础与应用研究项目。

  

一、资助对象

  开放课题资助项目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具有代表性的产业部门,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司之外的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

  

二、开放课题资助选题范围

坚持研究的前瞻性、基础性和创造性,瞄准新型储能器件的前沿问题和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储能器件的应用基础问题,开放课题资助如下范围内的研究项目申请。

1、新型储能材料应用基础研究;

2、高性能储能器件设计及其工程化应用研究;

3、新型储能集成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

  

三、申请程序

1、凡符合要求的有意申请者请下载“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进行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中心公布的“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2)”。

2、本年度开放课题纸质申报书接收工作2017年4月10日开始, 2017年5月15日截止(以邮戳为准)。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到xiaoxy97@163.com

  

四、资助额度及经费管理

1、实验室2017 年拟资助3-6个课题,总经费为10万元,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3万元人民币,研究期限为2年。

2、开放课题基金由中心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3、使用范围:

1)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的加工、租用费等设备费;

2)实验所需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

3)与课题有关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4)研究人员的差旅费,开展学术研讨、咨询等的会议费,研究人员出国及外来专家来华工作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5)其他支出。

  

五、课题实施及成果管理

1、凡由本中心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汇报课题进展,根据课题的性质不同,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出版著作原件;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实验数据及相关资料。

3、中心主任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开放课题的所有研究成果须注明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英文署名为“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New Energy Storage Devices and Applications, Chongqing 402160, P. R.China”

5、开放课题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学术论文成果归公司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红河校区格术楼B310室

邮编 402160

联系人: 肖绪洋

联系电话:023-61162803

E-mail:  xiaoxy97@163.com

 

 

附件:1.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课申请书



重庆市高校新型储能器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