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工程中心领导下,完成工程技术研究和中心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计划。
2、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立项,进行产学研,产品技术研究开发。
3、工程中心主任负责聘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对聘用或试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予以奖、惩、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有权建议解除聘用合同,报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员的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科技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
4、按时完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进度,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工程中心的整洁,保管及使用,开发技术的保密等事项。
5、制定及审核新产品企业标准,积极作好新产品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审查新产品试制结果。
7、研究并完成小批试制的全部设计工作。
8、加强与产学研的合作关系,协助合作企业部门解决生产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及技术改造工作。
9、及时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